瑞安市锦湖实验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发表时间:2018-03-07 分享到:

瑞安市锦湖实验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

 

为了充分的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,更好的履行家长委员会职责,特制订本制度。

1、学习制度

每学期组织委员学习教育法规、教育理论、成功的家庭教育案例等。

2、决策制度

  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,对学校的办学目标、教育理念、教育教学行为、规范收费、招生入学、后勤服务、校园安全等加以监督,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规范、有序、健康运作。

3、例会制度

  家长委员会实行集体议事制度,研究家长委员会工作,制定工作计划,听取学校领导关于学校工作情况的通报等。

  4、联系制度

家长委员会成员根据实际,分成学校发展事务组、学校教学事务组、学校德育事务组、学校后勤事务组,平时对口联系学校相关科室进行经常性的工作沟通,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;联系和指导年级段、班级家长委员会工作。

5、会议制度

每学期要召开一次家长代表会,就学校工作征求意见;每学期要组织一次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;每学期向家长代表汇报一次家长委员会工作。

  6、义工制度

    本着自愿与量力的原则,由家长委员会发动,发挥家长特长,组织广大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教育、教学活动。  

7、办公制度

每周定期来校办公半天,巡视校园、接待家长、参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、了解学校最新工作情况以及提出合理建议。学校提供独立办公室,满足合理办公要求。

8、奖励制度

每学期评选一次优秀家长和家长委员会先进工作者,并给予奖励和表彰。

  9、考评制度

  年度末,家长委员会组织学生家长参与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进行考评,并及时向学校反馈家长考评结果、意见和建议。

 

二○○九年三月十八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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